01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模型全面应用
(一)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:用以指导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和重点企业的监管,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作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依据;(二)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分类:形成一企一档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,对失信惩戒对象、信用约束对象、预警关注对象、一般监管对象四种类型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;
(三)强化信用分类结果运用:将分类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;
(四)完善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机制:认真核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申请,符合修复要求的,依法进行信用修复,将修复结果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及时解除失信联合惩戒措施限制。


02加强食品安全联合惩戒和信用共治
(1)强化部门协同监管:统筹整合食品部门各业务条线信用监管制度,实现食品部门各业务条线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的规范统一;(2)强化食品行业信用共治:鼓励各级各类食品行业组织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的同时,通过对违反行规行约的企业实行警告、行业内通报、向有关部门报告、退会等惩戒措施,加强与食品安全行业主管部门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。
(3)营造社会诚信共治氛围:积极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“放心消费创建”“食品安全周”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,引导全市市场主体树立诚信意识,践行诚信理念,努力营造守信光荣,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。